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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可以先扣除利息吗?民间借贷利息有哪些限制?
发布时间:2023-10-07 13:12

1。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

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提前扣除利息的现象。从表面上看,贷款人似乎是通过先收回利息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事实上,这种做法直接损害了贷款人的利益(如果贷款人有投资目的)。

《合同法》第200条规定:“贷款利息不得从本金中提前扣除。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应当返还贷款,并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利息:实际借款金额。”因此,提前扣除利息实际上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

2。民间借贷利息有哪些限制

民间借贷,有的自己约定了利息,有的没有约定利息。对此有何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要区分: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欠条中约定利率:

计算利息时,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约定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法律限制上限,超过上限的部分无效。上限不得超过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金)。如果超过此限额,超额利息将不受保护。此外,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获取高额利润。如果发现者将利息计入本金来计算复利,则不会获得保护。借款时扣除利息的,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欠条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

在这方面,我国法律的一些规定是相互矛盾的。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也就是说,只要欠条或贷款合同上没有支付利息的要求,贷款人就不能要求还款期间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利率发生争议,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证明的,可以根据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同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借款人与借款人对是否有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且无法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因此,在实践中,法院对于是否支付利息有自由裁量权。法官有最终决定权。决定是否支付利息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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