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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3-10-08 07:05

2018年2月,邱某某加入某咨询公司,从事公司人事工作。正当邱某上班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通过微信向邱某发送了一份PDF格式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自行办理。


2019年1月,邱某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邱某的仲裁请求,但公司不予受理,并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邱某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参加工作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给予补偿。本案中,邱某的工作内容包括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签订合同的义务。因此,公司不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公司也无需向邱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报酬。工资的2倍。


为了规范劳动力市场,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制定2倍工资补偿条款。其初衷是维护雇主和雇员双方的权益,而不仅仅是一方的权益。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主动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但劳动者拒绝或者劳动者利用职权故意不订立或者有其他客观原因不订立的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将劳动合同归咎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无权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补偿。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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