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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3-10-09 17:39

此男、女是夫妻。他们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达成如下协议:

**拥有房屋

1。房屋及屋内所有装饰品、家具、家电均位于UnitNo.1。楼号。史圣区街道(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证明)。 * * * * *,裘迪诺。都是齐诺。 ),由女性拥有。

2。房屋的建筑单元号为省、市区门牌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 * * * *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圈字1号),房子里的所有装饰品、家具、家用电器都属于男方。

第二条.车辆保有量

1。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属于女方所有。

2。登记在该男子名下的汽车(车牌号)属于该男子。

第三条:存款、股票和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归女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3天内,男方必须将自己的35万元押金转入女方名下。从那时起,以他们各自名义存入的存款将属于他们。

2。本人名下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码:)及相应的财产价值归本人所有。

3。以该人名义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70% 应由该人拥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前夫妻共同债务由丈夫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名下所欠债务将由双方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所有连带债权均归男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名下的债权归属各方。

第六条.生活费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所购买的物品均归双方所有。共同购买的物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正常生活费、子女抚养费和老人抚养费。

第七条.分配财产

1。配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或给予的财产属于接收方。

2。夫妻收到的礼物或遗产属于他们自己。

第8条.其他

1。本协议δ规定的其他所有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办理相关产权转让登记,所需税费由双方均摊。

3。离婚时,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确定财产归属。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据本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相关财产的权属。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男):乙方(女):

2012年1月20日

离婚的情况下,最好的情况是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并且对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异议。这时,财产分割的内容就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记载。如果双方已经签署协议,发现还有未完成的事项,也可以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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