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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法治信念,肩负历史使命
发布时间:2023-10-06 16:4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体会议。大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观点、新举措,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图景,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迎来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依法治国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新的历史时代赋予我们新的历史使命。建设法治中国,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必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让全民相信法治。依法治国,坚持法治,把法治精神融入民族精神,让法治信仰成为民族信仰。打造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

 法治就是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它强调法律作为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性,与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目标密切相关。其基本含义是,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和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不仅仅是手段、工具和措施。它首先是一个民族国家和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观念和文化,是公民的观念、信仰体系和生活方式。其次,它是一套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体系和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是一个国家迈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群众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奉行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 ;重点是让人民形成共同的法治信念,让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生活习惯,让法律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最高治理规则和最终出路。来解决矛盾和纠纷。

 法治的内在特质决定了法治是可以信仰的。法治不仅需要法律规范体系,更要体现公平等法治理念的价值共识政治问题法治化是全社会普遍认同的平等、正义的制度共识,是各社会组织和成员在法律范围内政治问题法治化的结果。活动中的行为共识。建设法治中国,必然要求全社会各主体认同法治理念,尊重法制,依法办事,形成法治信仰。践行法治,在法治实践中坚守法治信念。

 在法治实践中形成和坚持法治信念,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善法善治是法治的最高境界,科学完整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事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是静态和永久的。因此,必须立足实践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和发展。要坚持立法、改革与废止并举,处理好法律的稳定性与可变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切实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法律,使法律真正符合时代发展和人民需要;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引领新发展。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推动、保障作用,确保重大改革有法律依据,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改革决策,切实保障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在法治实践中形成和坚持法治信念,必须注重培养全体公民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法治信念的体现,是法治信念形成的必备要素。它是基于法治的内在特征和法治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培养法律思维,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用好法律的良好习惯。关键是要养成依法办事、遇到问题找规律、依靠规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思维习惯。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把法律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规范,用法治来开展各项工作。着力解决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问题。问题;要学会从法律角度处理矛盾,用法律事实辨别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辨别是非,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要坚持用制度厘清权力边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保证权力规范、公平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法治实践中形成和坚持法治信念,必须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模范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确保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跨越。决不能行使法律以外的权力,更不能用言语代表法律、以权压制法律、徇私舞弊。模范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维护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服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相反,无视法律甚至践踏法律、消极执法,就会从根本上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危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各级领导干部能够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严格依法办事,真诚信仰法治,才能坚定全体公民的法治信念,增强人民的法治信心。法治得到加强,社会正能量增强。

 在法治实践中形成和坚持法治信念,必须积极推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法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是形成法治信念的重要途径。人民群众既是法治建设的受益者,也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要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进一步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建立健全立法论证听证机制、立法反馈和评估机制,积极回应正确处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切实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的理性,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服务权作为评估员;要不断扩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范围。积极搭建公众有效参与法治建设的制度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加畅通的渠道和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让公众更加充分、自由地表达意见和建议。

 在法治实践中形成和坚持法治信念,必须努力保障公平正义。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对促进全体公民法治信念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伸张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实现公平正义,就必须恪守司法职业良心、司法职业道德,耐得住孤独、贫穷、诱惑,秉公办案、堂堂正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要提倡严格司法,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入手,系统堵塞导致司法不公的各种漏洞,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问责制度,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要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公开、动态、透明、便捷的阳光司法机制,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打破各种潜规则,不给暗箱操作留下任何空间,不给司法腐败留下任何藏身之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庄严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虽然路还很长,但前景十分光明。我们坚信,只要始终坚定法治信心,坚守法治信念,众志成城,共同努力,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法治中国的美好理想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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