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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服务大局,推进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3-10-06 16:43

面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我们必须以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切实转变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思想方法、体制机制。我们要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正确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理念和政策上完善服务大局的道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司法建设。法律规则。

一是与大局相结合。立足司法职能,着力以和谐思维妥善化解矛盾。基层法官要在每一次审判、每一次执行、每一次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注重用得当的方法,取得好的效果。通过司法活动促进社会整体正义的实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每一位法官都要始终心存党心、心中人民、心中法律、心中正义,在服务大局中取信于党和人民,不断实现科学发展法院服务大局,实现“为人民利益服务”。

二是与大局共生。拓展服务思维,注重统筹兼顾,依法协调好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法律裁判与诉讼调解、独立审判和接受监督的关系,提高司法工作专业性和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充分发挥省高院创新实施的人民陪审团这一司法创新载体的积极作用,彰显司法人民品格。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用一流队伍带出一流队伍,建设一支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非凡悟性、决心和勇气的一流队伍。公平、廉洁、文明的法庭队伍。同时,要重视和加强法官培训,改革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法官素质。干警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服务大局。

三是与时俱进。针对社会矛盾新发展,法官必须善于把握社会心态、群众心理的发展变化。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不同特点,要经常深入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了解群众司法需求,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和最佳途径。司法形式的合理性,充分运用服务大局的司法方法和技术,做到与社情相结合、与民意相通、与大局相适应,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推动唐河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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